关于进一步加强田径队伍职业道德准则及田径比赛赛风建设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田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职业道德准则及田径比赛赛风的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素质,鼓励他们为提高我国田径运动技术水平,勇攀高峰,发展我国田径运动事业作出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特制定田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职业道德准则,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田径运动员职业道德准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田径事业,勇攀高峰,为国争光。

二、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做到自尊自爱,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运动员的精神风貌。

三、刻苦训练,钻研技术,尊重教练,积极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四、积极并认真参加每一次比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

五、不吸烟,不酗洒,不赌博,不留长发和怪头形,不蓄胡须,不打架斗殴。比赛时不戴项链和首饰,衣着整洁大方,无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应到指定地点就坐,不准进入比赛场地。

六、以事业为重,迟恋爱,晚结婚。

七、团结友爱,关心集体,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

八、尊重领导,服从组织,遵守规章法令,反对无政府主义。

九、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十、严禁使用不正当方法和手段取得成绩,严禁服用违禁药物。

十一、到赛区参赛时,应持中国田径协会核发的《田径运动员注册证》。

十二、比赛及领奖时当广播员介绍到自己的姓名,应有礼貌的向观众示意,并应穿符合田径竞赛规则规定的本单位统一服装。

第二条 田径教练员职业道德准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体育教育事业,热爱田径教练员工作,积极培养高水平田径运动员,勇攀高峰,为国争光。

二、严格管理教育,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培养运动员全面发展。

三、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科学训练,认真制定训练计划、编写教案,高质量完成训练任务。

四、学习政治理论和田径科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创新,不断提高指导水平。

五、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赛中做好技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新的训练技术和战术,赛后及时总结经验。

六、关心运动员的学习与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不准打骂和侮辱人格。发扬正气,严于律己,在训练、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不酗酒,不赌博,临场指挥中不吸烟,要注意控制自己和运动员的情绪,不以错误的言行诱发运动员、观众闹事。严禁罢赛。

七、教练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八、提倡敬业精神,以事业为重,处理好工作、学习和家庭的关系。

九、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十、严禁唆使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条 田径裁判员职业道德准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体育事业,热心田径竞赛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田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裁判工作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裁判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协作,不搞宗派活动。

六、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不吸烟,不闲谈。不酗酒,不赌博,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发扬正气,严于律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

七、提倡奉献精神,努力为运动员服务,为田径竞赛工作服务。

八、遵纪守法,严禁收受贿赂,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四条 处罚

为了使以上的道德准则,在田径竞赛中能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使我们的比赛有一个良好的风气,特制定以下处罚办法:

一、对运动员的处罚:

运动员违反以上道德准则,除根据竞赛规则判罚外,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于警告、严重警告、取消该项或该次比赛、停止半年或一年参加比赛资格,并按竞赛包干经费标准罚款。直至撤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二、对教练员的处罚:

教练员违反以上道德准则,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停止半年或一年不得带队参加比赛资格的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三、对裁判员的处罚:

裁判员违反以上道德准则,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于警告、严重警告、取消该次比赛、停止半年或一年比赛裁判工作,降低或撤消裁判员技术等级的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四、凡受到以上纪律处分的,年终降低评定奖励等级或不得参加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