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田径比赛参赛管理规定

  为合理调动广大运动员、教练员的训练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使最恰当的人选参加相应的国际比赛,为国争光,同时加强出访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资格

参加国际比赛选拔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凡在中国田径协会进行注册且遵纪守法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皆有资格参加选拔。

第二条 重大比赛的组队原则及办法

一、重大比赛的定义

重大比赛包括: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室内锦标赛、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东亚运动会、亚洲锦标赛、亚洲青年锦标赛。

二、选拔原则

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人选。

三、选拔赛及选项原则

(一)选拔赛:上半年举办的国际重大比赛队伍选拔,以上一年度的全国冠军赛的成绩为主要依据;下半年举办的国际重大比赛队伍选拔,以本年度上半年举办的全国锦标赛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国际青年比赛的选拔,以当年的全国青年锦标赛成绩为主要依据。以上选拔期限内,如有世界大赛,则以世界大赛与上述国内比赛成绩通盘考虑。

(二)选项原则

参赛项目优先考虑我国重点优势小项;指名、指项的原则上按指名、或指定的项目择优选拔;

四、选拔办法

(一)运动员的选拔

1.依照选拔赛成绩,并按选拔名额择优录选;

2.国际、国内大赛作风顽强、成绩稳定者优先;

3.服从国家利益、承担国家任务、遵守协会规定者优先。

(二)教练员的选拔

1.教练员以其人选的运动员水平高、人员多、项目多优先排列入选;

2.平时服从国家利益,有全局观念,并认真执行和完成国家体委下达任务者优先。

3. 责任心强、思想作风表现好者优先。

五、增补

入选人员因伤病或其它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承担比赛任务者,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依照上述原则择优递补人选。

第三条 一般国际比赛

除上述国际重大比赛外的国际比赛为一般国际比赛。其选拔原则及办法参照重大国际比赛,但将根据比赛性质和特点兼顾考虑锻炼后备队伍的需要。小型国际综合性邀请赛,协会同意由地方承担的任务,其分配原则是:上半年比赛任务按上一年度冠军赛,下半年比赛任务按本年度上半年举行的锦标赛成绩排列,团体总分靠前者优先。

第四条 运动员、教练员年度出访次数

原则上一名运动员或教练员年。度出访次数不得超过三次。确因比赛任务需要另行特批。